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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很想你”,违规!多地拆除!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近日,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
据了解,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都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造成误导,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
吸引年轻人拍照打卡
买主多为实体商家
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产品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路牌,有买家表示“在店门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有买家为农场定制“我很想你”+“想你的风”双面路牌,收到货后留言称“妥妥的网红打卡点”。但贵州遵义一肉蟹煲商家告诉记者,他定制的网红路牌放在店内,并不是在店门口或者路边,但引流效果不太好。
一位卖家告诉记者,他的店提供严肃的道路标志牌定制,也提供网红路牌定制。据他介绍,严肃的道路标志牌根据道路的级别不同要求不一样,但都有严格的标准,定制单位会提供具体要求。而网红路牌的定制者主要是商家,每个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样,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颜色、尺寸、是否配备杆子等均可以根据商家需要定制,一块路牌的价格大约几百元。“商家定制了之后,一般收到就自己安装。”
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拆除
有人认为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对此,乐山市城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商家朋友们不要跟风设置。对于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的商家,请尽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
8月20日,记者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不少人到上述烧烤店门口的网红路牌处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记者搜索发现,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包括上海某地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宁某区某餐饮店门口的“我在咸宁很想你”,十堰某区的“我在十堰很想你”,宁波某地的“等夏天的风 等宁波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广西南宁某地的“我在南宁很想你”,柳州某区的“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网红路牌。
另据了解,在南宁某地的“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市某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南京某区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符合相关法规。据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顾大松分析,妨碍公共秩序的网红路牌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干预和规范;借此探讨出更多更好的文创方案、网红设计,在吸引流量、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兼顾社会责任,同样是城市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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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编辑|沧青工作室
来源|青春北京、共青团中央、中国新闻网、北京青年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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